一、基本属性
- 拼音字母bo ke zhi
- 拼音首字母bkz
- 注音符号ㄅㄛ ㄎㄜ ㄓ
- 注音首符号ㄅㄎㄓ
三、扩展释义
伯克制是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历史上以“伯克”统领地方事务,具有封建领主制性质的统治制度。“伯克”为突厥语音译,意为“首长”、“王”、“头目”、“统治者”、“官吏”,后成为对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吏或头人的称号。伯克原为世袭官职,一直延袭至和卓统治南疆时期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年),清朝平定和卓叛乱,统一新疆,任命维吾尔族原来官吏为各种伯克,管理各城事务。
本文为您解读词语「伯克制」的含义、读音及相关用法。拼音:bó kè zhì,注音:ㄅㄛˊ ㄎㄜˋ ㄓˋ。
伯克制是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历史上以“伯克”统领地方事务,具有封建领主制性质的统治制度。“伯克”为突厥语音译,意为“首长”、“王”、“头目”、“统治者”、“官吏”,后成为对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吏或头人的称号。伯克原为世袭官职,一直延袭至和卓统治南疆时期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年),清朝平定和卓叛乱,统一新疆,任命维吾尔族原来官吏为各种伯克,管理各城事务。